各附属医院、教学医院、药学实践教学基地:
根据《陕西中医学院实习学生考勤与优秀实习生评选办法》(陕中院教字[2004]第37号)文件精神,请各实习单位于5月份开展优秀实习生评选活动,并于5月20日前将评选结果及《优秀实习生登记表》返回我校教务处生产实习科。评选条件、办法及名额请参照第37号文件。
特此通知
附件1: 陕西中医学院优秀实习生评选办法(摘自陕中院教字[2004]第37号)
附件2: 陕西中医学院优秀实习生登记表
陕西中医学院教务处
二OO八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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