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院、系:
毕业实习是高等医药院校的重要教学环节,是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提高临床工作能力的重要阶段。为了及时全面地掌握毕业生的实习情况,确保毕业实习教学质量,根据陕中院教字(2004)第35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对2008-2009学年毕业实习工作进行巡查(具体安排附后),请各院、系积极配合,按照文件要求认真完成此项工作。
各巡查教师务必提前熟悉陕中院教字(2004)第33号文件《陕西中医学院学生毕业实习管理条例(试行)》、陕中院教字(2004)第34号文件《陕西中医学院临床专业实习考核办法(试行)》、陕中院教字(2004)第35号文件《陕西中医学院关于巡查实习教学工作的规定(试行)》、陕中院教字(2004)第37号文件《陕西中医学院实习学生考勤与优秀实习生评选办法(试行)》等文件有关规定,对实习巡查任务不得推诿,如因要事不能按时巡查,可根据巡查时间安排提前或推后一、二天。若按巡查安排时间逾期一周不去巡查,按教学差错认定处理。
特此通知
教 务 处
二OO八年八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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