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院、系,临床教学医院:
目前我校2011-2012学年第一轮实习巡查工作已经结束,从实习巡查结果及各临床教学医院反馈情况来看,我校大部分学生能遵守实习纪律认真实习,但仍有个别学生以考研复习为由,无视学校及实习医院实习管理有关规定,不履行请假手续,擅自离开实习岗位,对我校声誉造成恶劣影响。
为确保实习质量,针对以上问题,现就进一步加强实习纪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实习学生实习纪律的教育
各院系及临床教学医院应组织学生认真学习有关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实习纪律。学校对严重违反实习纪律的学生将按照相关管理规定严肃处理,各院系应以此强化实习学生对毕业实习的重视。
二、切实做好实习学生管理工作
除教务处统一安排的实习巡查外,各院系应对所属专业实习学生实习情况采取多种形式进行检查,经常保持与实习单位的联系。对本院系自行联系的实习单位,应建立完善的检查制度,确保毕业实习质量。检查情况应及时通报教务处生产实习科,要确实做到“管理在先,处理在后”。
三、严格履行实习学生请假程序
对实习学生参加英语四(六)级考试、研究生入学考试及择业就职请假,要严格按照《陕西中医学院关于毕业实习学生参加英语四(六)级考试、择业就职及研究生入学考试请假的规定》(陕中教字[2009]第4号)执行,无一例外。对因参加英语四(六)级考试、研究生入学考试请假的实习学生,应要求其出具(或事后出具)准考证。
四、认真完成实习巡查任务
担任本学年实习巡查任务的教师要认真学习《陕西中医学院关于巡查实习教学工作的规定》,保质保量的做好此项工作。巡查教师到达实习医院后,应深入科室全面了解学生的学习、生活情况,重点检查实习纪律,并必须召开实习生座谈会,及时了解实习学生的思想动态及基本情况。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妥善处理,并向教务处说明。巡查结束后如实填写《检查实习工作情况汇总表》并交教务处生产实习科存档。
特此通知
附件:《陕西中医学院关于毕业实习学生参加英语四(六)级考试、择业就职及研究生入学考试请假的规定》
教 务 处
二0一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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