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为保证我校学历证书即时注册工作的有序推进和顺利完成,确保学生顺利就业和平安离校,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2届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陕教生[2012]9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要求如下:
一、高度重视2012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工作
做好毕业生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工作,影响学生顺利就业和稳定离校,关系到学校乃至社会的稳定。各院系要充分认识做好2012届毕业生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与管理。认真做好政策宣传、资格审查等各项工作(具体安排见附件一)。
二、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工作的具体要求
(一)毕业日期
根据有关规定,2012届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生毕业日期为2012年7月1日以后的法定工作日,毕业证书上的毕业日期与上传数据库中的毕业日期必须一致。我校2012届毕业生毕业日期定为2012年7月2日。
(二)毕业生学籍信息核对
自2010年起,教育部启用了新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机制,新机制将保证用人单位在毕业生获得毕业证后即时查询到毕业生的毕业信息,有利于毕业生的就业工作,但同时对毕业生信息的修改进行了更加严格的规定,毕业生信息一旦上网,上网数据将立即变为只读模式,将无法进行任何修改、增删等操作。
我校2012届毕业生信息已于2011年5月进行了核对。为保证有关核对信息的准确,请各院系通知涉及毕业信息有变更的学生及时登录中国高等信息学生信息网进行确认。核对后至今又有信息变更的,请及时收集变更材料,于5月30日前报教务处。
(三)毕业生人数的核对
请各院系复核本院系2012届毕业生人数,请将核对结果(附件二)于5月30日之前报送教务处考籍科。
(四)毕业生学历证书照片的核对
上网照片的核对:请遵照《关于2012届毕业生学历证书电子图像信息采集工作安排的通知》的要求进行。
纸质照片的核对:即日起请各院系请指派2012届毕业班每班二至三名认真负责的班干部到教务处考籍科核对本班学历证书照片。
未参加新华社集体拍摄的毕业生应及时联系补拍,6月10日前仍未取回照片的将导致学历证书及学历证书上网数据缺失。
(五)毕业生毕结业资格审查
毕业生毕结业资格审查是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的重要前提,是以教育部学籍资格审查通过的毕业生数据为依据按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的要求审核其毕业生身份,从而确定其是否可颁发学历证书以及颁发何种学历证书的一项重要工作。各院系要务必重视此项工作,按照《关于做好2012届毕业生毕结业资格、授学位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按时完成各项工作。我校将于2012年6月11日到教育厅进行数据初审,2012年6月18日最终数据将上报教育部。
请各院系认真做好以上工作。
特此通知
关于做好2012届毕业生学历证书即时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doc
二○一二年五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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