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2012学年给予学生书面警示、留(降)级、退学通知
来源:教务处 作者:教务处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12-08-31 14:2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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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院、系:

  根据《陕西中医学院学生管理规定》(陕中院2005院办字59号),学生1学期累计不及格课程达到10学分者,给予书面警示;1学年累计不及格课程达到20学分者,给予留(降)级;1学年累计不及格课程超过26学分者,给予退学。

  请有关院、系于93之前,对1学期累计不及格课程达到10学分的学生(缓考无成绩计算在内)下达书面警示;对1学年累计不及格课程达到20学分与超过26学分(缓考无成绩计算在内)的学生名单分专业分级别如实报教务处考籍科,若漏报或隐瞒不报一经查实将按《陕西中医学院教学差错和责任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处理。

  上报表格格式见教务处网站。

  特此通知

   

   

   

   

教务处              

一二年八月三十一日

联系电话:029-38180218(办公室)38185057(考试学籍)

38185360(招生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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