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届毕业生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等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
为保证我校2017届毕业生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等有关工作的有序推进和顺利完成,确保学生顺利就业和平安离校,根据陕西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对2017届毕业生有关工作要求如下: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
做好毕业生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等有关工作,影响学生顺利就业和稳定离校,关系到学校乃至社会的稳定。各院系要充分认识,加强领导与管理,认真做好政策宣传、资格审查等各项工作。
相关工作安排见附件一,请务必按时准确完成相关工作。
二、具体要求
(一)毕业日期
根据有关规定,2017届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生毕业日期为2017年7月1日以后的法定工作日,毕业证书上的毕业日期与上传数据库中的毕业日期必须一致。我校2017届毕业生毕业日期定为2017年7月3日。
(二)毕业生学籍信息核对
我校2017届毕业生信息已于2016年5月进行了核对。为保证有关核对信息的准确,请各院系通知涉及毕业信息有变更的学生及时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确认。核对后至今又有信息变更的,请及时收集变更材料,于
(三)毕业生人数的核对
请各院系复核本院系2017届毕业生人数,请将核对结果(附件二)于5月20日之前报送教务处考试学籍科。
(四)毕业生学历证书照片的核对
上网照片的核对:请遵照《关于2017届毕业生学历证书电子图像信息采集工作安排的通知》的要求进行。
纸质照片的核对:即日起至5月20日前,请各院系指派2017届毕业班每班二至三名认真负责的班干部到教务处考试学籍科(行政楼406室)核对本班学历证书照片。
未参加集体拍摄的毕业生应及时联系新华社补拍,
(五)毕业生毕结业资格审查
毕业生毕结业资格审查是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的重要前提,是以教育部学籍资格审查通过的毕业生数据为依据按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的要求审核其毕业生身份和毕结业结论,从而确定其是否可以颁发学历证书以及颁发何种学历证书的一项重要工作。各院系要务必重视此项工作,按照《关于做好2017届毕业生毕结业资格、授学位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按时完成各项工作。我校将于2017年6月12日到教育厅进行数据预审,2017年6月20日最终数据将通过学信网上报教育部。
请各院系认真做好以上各项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1、2017届毕业生有关工作安排
2、2017届毕业班人数核对结果
教务处
2017年4月26日
联系电话:029-38180218(办公室)38185057(考试学籍)
38185360(招生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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