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新增学士学位授予权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教务处 作者:教务处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1-10-09 15: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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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临床医学院中医系、针灸推拿学院、人文管理学院、护理学院:

根据陕西省学位委员会《关于做好2022年新增学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通知》(陕学位办[202110号)文件要求,我校2022年有5个专业须申报学士学位授予权,现将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审核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报专业名称及学位类别

1.中医康复学<>

2.中医儿科学<>

3.中医骨伤科学<>

4.助产学<>

5.健康服务与管理<管理>

二、具体进程安排

1.学院自评阶段

时间:20211010日至2021115

专业所在学院要高度重视,对照申报指标全面自查和总结,认真组织填写《陕西省申请学士学位授权专业申报表》(见附件),并于1022日前将电子版及纸质版一式三份以及单位申请报告一式一份报送至教务处;具体要求如下:

学院成立学士学位授予权申报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新增学士学位授予权申报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陕西省申请学士学位授权专业申报表》等各种申报材料的填写与上报。

2.专家评议阶段

时间:2021118-2021年11月9日

教务处组织进行各专业学士学位授予权评审工作,专家评审小组听取各专业工作汇报,集中评阅相关申报材料,考察教育教学、图书、实验室建设等情况,召开教师和学生代表座谈会,在充分讨论、评议的基础上投票表决,形成评审意见。

3.公示阶段

时间:20211110日至20211117

教务处于20211110日公布专家评审意见和评审结果,并将审核结果公示7天。

三、评审程序

1.新增学士学位授予权专业汇报(10分钟);

2.专家评议小组集中评阅相关申报材料;

3.考察教学、图书、实验室建设等情况;

4.召开教师和学生代表座谈会;

5.评议表决,形成评审意见;

6.专家评议小组根据需要提出质疑;

7.专家评议小组向各专业负责人反馈审核意见并提出具体意见和建议;

8.评审意见和评审结果公布

9.评审结果公示;

10.评审相关材料报送。

四、报送材料及时间要求

1.专业所在学院应于20211022日前将单位申请报告和《陕西省申请学士学位授权专业申报表》(见附件)报送教务处(含纸质版和电子版)。

2.学校将2021年于1120日前将我校2022年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的审核结果及相关材料报送至陕西省学位委员会审批。

附件:陕西省申请学士学位授权专业申报表

   

                                         教务处

202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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