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形成性评价及成绩管理,提升试卷质量,强化教学过程管理,及时有效反馈教学。教务处、教育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将开展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课程形成性评价与试卷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本次检查范围为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全校各类考试课程、试卷,以形成性评价依据、期末考试课程试卷为主要检查对象,重点检查课程形成性评价实施方案及落实情况,试题难易程度、题型分布、试题量等影响试题质量的关键因素。
二、检查内容
根据《陕西中医药大学考试管理办法》《陕西中医药大学考试结束后试卷管理工作规范》《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等学校有关课程考核、形成性评价、试卷管理的质量标准及要求,进行对照检查。具体内容包括:
(一)形成性评价
1.形成性评价实施方案及落实情况;
2.形成性评价的原始记录材料:
(1)平时作业材料:命题作业、小论文、研究报告等;
(2)实践教学记录:教学过程记录、实验报告、实践报告、反馈意见等;
(3)课堂评价记录:如课堂提问、课堂讨论、学习笔记等;
(4)专题讨论纪要:过程记录、反馈意见等;
(5)阶段测验材料:平台测试截图、测试纸或评价表、反馈意见等;
(6)小组学习记录:学习时间、地点、内容、学习方式、参与者、学习效果、存在问题等的记录,以及学生学习小结、教师评价反馈等;
(7)自主学习记录:学习时间、方式、内容、知识掌握程度、对重点、难点的理解等,教师根据学习记录做出的评价等;
(8)其他形式的考核记录。
3.成绩评定的依据及原始成绩单。
4.课程考核方式改革总结材料。
(二)试卷质量。检查将从题型、题量、考试内容、难易度,与往年试卷重复率等方面,对每门课程的命题规范和水平进行评价。
(三)结果分析。检查将从成绩评定、试卷装订、考试结果三方面对考试进行分析,对标准答案(评分标准)、阅卷规范、成绩评定、试卷分析等进行评价。
三、检查安排
1.院系自查与整改。即日起至2022年9月13日,由各教学单位组织教师对照检查内容要求对上学期所有课程及试卷进行全面自查,检查可采取教师互查,督导核查等方式,及时发现问题并认真整改。各教学单位完成检查后认真填写课程考核与试卷自查评价表,并于2022年9月19日前将签章后的《陕西中医药大学课程考核形成性评价自查评价表》(附件2)《陕西中医药大学试卷自查评价表》(附件3)《陕西中医药大学教考分离课程分析与反馈记录表》(附件4)(电子文档、纸质文档盖章)、自查报告(电子文档、纸质文档盖章)报教务处考试学籍科。
2.学校督查。2022年9月26日至10月14日,由教务处、教育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组织校级督导和二级学院督导组长,对本学期课程考核形成性评价材料与试卷规范情况和各教学单位自查情况报告进行督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工作要求
1.本次课程考核中形成性评价与试卷材料检查工作,要求各教学单位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强化规范意识和质量意识,严格按照相关质量标准及规范要求,认真开展自查与整改工作。
2.各院系应成立课程考核与试卷材料检查评价领导小组,明确责任,按照时间节点,落实试卷资料检查工作。
3.各教学单位在准备检查材料的过程中要积极发掘好的考核做法,总结梳理改革经验,供大家学习参考。
附件:
1.陕西中医药大学形成性评价考核成绩登记表(参考表)
2.陕西中医药大学课程考核形成性评价自查评价表
3.陕西中医药大学试卷自查评价表
4.陕西中医药大学教考分离课程分析与反馈记录表
教务处 教育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
2022年7月12日
联系电话:029-38180218(办公室)38185057(考试学籍)
38185360(招生咨询)
邮箱:sntcmjwc@126.com
邮编:712046
地址:陕西省西咸新区西咸大道陕西中医药大学教务处
版权所有: 陕西中医药大学
技术支持:信息化建设管理处
陕ICP备050016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