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系:
根据陕中院教字【2007】9号文件《陕西中医学院在校学生转专业学习的规定》,现将2007级在校学生转专业工作安排如下,请各有关系严格按【2007】9号文件规定并遵照以下工作流程按时完成,逾期不予受理。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七、
八、
九、
十、
十一、暑假前公布转专业学生名单。
特此通知
附件:1、 申请转专业学习审批表
2、 申请转出学生名单
教务处
二OO八年五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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