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部:
学生学习成绩是学生毕业资格认定、学位申报的依据,关系到学生的切身利益。
近期,教务处在成绩单审核盖章过程中,发现了多起学生伪造个人成绩单,为了维护学生学习成绩的严肃性,保证成绩单能够真实反映学生对知识的掌握情况,维护我校声誉,特对成绩单管理强调如下:
一、各院、系、部教师、管理人员不得协助或放任学生伪造成绩单,发现后一律按照《陕西中医学院教学差错和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试行)》(陕中院教字[2005]第14号)的有关条款处理。
二、教务管理员账号由各院、系、部指定专人负责,严禁私自转借或公布教务管理员的账号及密码,如因账号及密码的泄露而导致不良后果的,将追究主管领导及负责人员的责任。
三、成绩单由各院、系教务管理员负责打印,打印后应立即签字,并当场盖章,未签字及盖章的成绩单不得由学生持有。
四、如再有发现伪造成绩单者,将按照《陕西中医学院学生违反考场纪律与作弊处分条例》(陕中院教字[2007]第10号)的有关规定按作弊论处。
特此通知
教务处
二○○八年十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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