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院、系:
根据《陕西中医学院学生管理规定》(2005院办字59号),学生1学期累计不及格课程达到10学分者,给予书面警示;1学年累计不及格课程达到20学分者,给予留(降)级;1学年累计不及格课程超过26学分者,给予退学。请有关院、系于8月31日之前,对1学期累计不及格课程达到10学分的学生(缓考无成绩计算在内)下达书面警示,下达书面警示的学生名单按附表一格式报教务处考籍科;对1学年累计不及格课程达到20学分与超过26学分(缓考无成绩计算在内)的学生名单分专业分级别如实按附表二、附表三格式报教务处考籍科(电子版请通过教务办公平台发送至教务处王莉),若漏报或隐瞒不报一经查实将按《陕西中医学院教学差错和责任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处理。
特此通知
附表(从校园网教务处页面下载):
1、下达书面警示的学生名单
2、不及格课程达到20学分学生名单
3、不及格课程达到26学分学生名单
教务处
二OO九年八月二十七日
联系电话:029-38180218(办公室)38185057(考试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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