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8-2009学年给予学生书面警示、留(降)级、退学通知
关于2008-2009学年给予学生书面警示、留(降)级、退学通知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09-08-28 03:0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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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院、系:

根据《陕西中医学院学生管理规定》(2005院办字59号),学生1学期累计不及格课程达到10学分者,给予书面警示;1学年累计不及格课程达到20学分者,给予留(降)级;1学年累计不及格课程超过26学分者,给予退学。请有关院、系于831日之前,对1学期累计不及格课程达到10学分的学生(缓考无成绩计算在内)下达书面警示,下达书面警示的学生名单按附表一格式报教务处考籍科;对1学年累计不及格课程达到20学分与超过26学分(缓考无成绩计算在内)的学生名单分专业分级别如实按附表二、附表三格式报教务处考籍科(电子版请通过教务办公平台发送至教务处王莉),若漏报或隐瞒不报一经查实将按《陕西中医学院教学差错和责任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处理。

特此通知

附表(从校园网教务处页面下载):

1、下达书面警示的学生名单

 2、不及格课程达到20学分学生名单

3、不及格课程达到26学分学生名单

[点击浏览该文件:附件.doc]

 

教务处       

OO九年八月二十七日

联系电话:029-38180218(办公室)38185057(考试学籍)

38185360(招生咨询)

邮箱:sntcmjwc@126.com

邮编:712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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